经市委研究,决定对以下3名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公示。
一、公示名单
1.刘亚平,男,汉族,1977年9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人防办主任,拟进一步使用市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。
2.刘海桥,男,汉族,1994年2月出生,大学学历,管理学学士,中共党员,现任阿尔山市天池镇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办公室副主任,拟提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3.张童伟,男,汉族,1985年9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阿尔山市纪委常委,拟提任街道办事处正科级领导职务。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。
三、受理方式
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,以及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,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,及时反馈核实情况。
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楼308房间。
受理时间:每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
下午2:30—5:30
受理电话:(0482)12380
特此公告
中共阿尔山市委组织部
2022年6月12日
【本文编辑:吴国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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